• 当前位置:资格认证 -> 经济师
  •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 来源:互联网   最后修改时间:2008-8-19   联系客服
  • 如了解该资讯相关课程或报读,请联系我们的课程顾问或网上留言

    0755-83663005 23991933

  • ◆如需要报读或了解更多的资讯,请点击深圳经济师培训网

    申报评审高级资格的,不受破格和评审前是否受聘的条件限制。
    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取得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正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资格。
    其中博士学位获得者按粤人发〔2003〕178号文件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经济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计划规划管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物资(燃料)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凡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专业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四条  学历和资历要求
    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以上;
    (三)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以上规定学历含后续学历,但后续学历须毕业后满1年方可申报。
    第五条  外语水平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人事部核发的外语考试B级合格证书。
    第六条  计算机水平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须取得集团公司要求掌握的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模块合格证书或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七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了解电力生产相关知识和本专业的发展趋势,掌握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具有扎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熟练运用本专业分析工具和方法,应用于企业管理工作。
    第八条  工作能力要求
    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后,从事经济专业有关工作的人员,应满足从事工作的能力要求:
    (一)计划规划管理
    l.熟悉国家电力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掌握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经济技术指标体系及发电、基建计划的编制方法和管理程序;
    2.了解电力生产、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等过程,熟悉概预算管理规定,具有独立编写较重大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或制定较重大项目的计划编制方案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二)企业管理
    1.具有驾驭市场、把握全局,组织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主持企业重大管理课题研究的能力;
    2.具有独立编写专题调查报告和工作汇报,制订企业管理规划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三)人力资源管理
    1.熟练掌握国家劳动、人事、人才等政策法规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和方法,具备解决复杂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能力;
    2.具有主持人力资源管理重要课题研究或组织有较大影响的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等政策研究工作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四)市场营销管理
    1.熟练掌握本专业国家的相关政策与法规,具备较强的与国家、地方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维护本企业经济利益的能力;
    2.熟悉电力市场,能对电量、热能、电价、热价、电费等经济指标进行综合分析,了解电价、热价等的形成机制,具备提出有价值的价格策略或调整方案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五)物资(燃料)管理
    1.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掌握和运用物流管理、招投标的理论和方法(燃料管理人员还应具有较高的电厂化学、环保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与政府及相关企业沟通、协调、保证本企业物资(燃料)及时供应的能力;
    2.熟练掌握物资(燃料)供应管理方法和程序,具有独立制订本企业物资(燃料)供应方案、保证及时供货、合理控制物资(燃料)价格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六)工程造价管理
    1.熟练掌握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理论、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本专业定额、指标、费用标准的测定和使用方法;
    2.具有独立分析和解决定额、指标、费用标准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合理降低工程造价的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够组织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第九条  工作业绩要求
    (一)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l.主持或起草3项及以上本专业重要的规章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取得较好的成效;
    2.完成2项及以上难度较大经济管理课题,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获得1项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2项及以上地(市)级项目;
    4.提出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经营管理或经济技术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对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二)取得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后,撰写过以下作品之一:
    l.在《中国国电》杂志等省(部)级内部刊物或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2篇及以上本专业论文;
    2.主持编写过本专业教材或讲义;
    3.撰写过2篇及以上结合本企业实际、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经济分析专题报告(须有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或分公司认可推荐的评价意见)。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专业理论水平要求,必须经过答辩考核其掌握的程度与应用能力。
    第十一条  本《评审条件》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必需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  本《评审条件》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需要报读或了解更多的资讯,请点击深圳经济师培训网

     
  • 本文关键词: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首页
  • 相关资讯

    湛江市09年物流师考试报名截止3月  老考生:09年CPA每日一练《经济法  新考生:09年CPA每日一练《经济法  09年新制度经济法冲刺建议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  老考生:09年CPA每日一练《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