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质量工程师考试培训招生
岗位背景
质量人才是指具有质量管理专门知识和技能,并能够以自己在质量管理事业上的创造性劳动,为国家、行业、地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振兴和发展作出贡献的人。产品的质量是决定一个生产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关系着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日本虽然人口众多、国土狭小、资源贫乏,但在确立了“质量兴国”和“教育立国”的战略方针后,却能一跃而起,成为当今世界的经济强国!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国质量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行为,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质量人才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委托北京合诚汇智学校面向全国试点开展“质量管理资讯师”岗位培训认证!我中心是全国首批、深圳市唯一培训考试定点机构,现隆重推出该培训认证。
考试简介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
就业前景
从业范围:各类企业中从事企业生产监督品质管理/工程研发/生产运作的岗位;企业中的ISO代表及客户验货代表;商检、质量监督、技术管理等相关政府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岗位等。此类人才缺口很大,就业前景非常广泛。
申报条件
凡申报考评质量高级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所需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