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地产经纪人培训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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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热线:0755-83663005 23991933 25322003
职业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随着这几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各类二手房交易迅猛增长,加速了房地产销售市场和中介市场的发展,深圳市共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上万家,并且每个月以数百家的趋势递增,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政府规定每家中介机构必须至少有三个员工持有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各店铺注册开业和资质年审及法律公证必须具备,迫使从事房地产经纪中介销售活动的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员非常紧缺,高薪高职难觅,职业收入相当优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变得灼手可热!应广大学员的要求,我中心特举办考前培训,欢迎房地产代理中介销售人员和有志人士参加,共谋发展!
学习教材: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
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考试情况:
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间为10月18、19日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月18日 | 9:00 – 11:30 |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
| 14:00 – 16:30 | 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 |
| 10月19日 | 9:00 – 11:30 | 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
| 9:00 – 11:30 | 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获得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颁发《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和申请职称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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