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调员工流程(一)
2008年招调员工流程(一)
一、今年招调员工业务的办理时间有何变化?
答:为了增强对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宏观调控,今年市计划局将在确定年度人口机械增长数量的基础上,按季度下达工作任务,要求我们的工作量做到“两头小,中间大”,化减高峰期的工作压力,实现市外招调工整体工作时间前移。今年的市外招调工工作将于3月3日启动,较去年提前了一个月的时间。企业立户时间为3月3日至7月31日,网上申报招调工信息的时间为3月11日—10月31日,窗口截至受理招调工个人材料的时间为12月1日,与去年相比,所有工作事项的时间均前移,同时,指标的有限期也缩短为40天。为此,我们呼吁企业积极配合,经办人员抓紧办理。
二、怎么理解今年办事手册中增加的《承诺书》?
答:社会需要诚信,招调工工作涉及企业、个人多项基本情况更需要诚信。劳动保障部门今年推出一项措施,要求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以“承诺书”的形式,承诺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招调工业务,一旦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办人和拟招调人员出现违规行为,劳动保障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停止办理招调工业务1年、2年、3年和不予办理招调工业务的处罚措施。同时,劳动保障部门也将采取积极措施,严厉打击和制裁招调工违规行为。情况严重的,如提供伪造国家机关文书的,将提请公安部门立案调查,追究造假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公司是一家综合性集团公司,所有下属公司的招调员工工作集中在集团统一办理,请问办理立户手续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集团公司在办理招调工立户时,如其下属公司集中在集团办理招调员工工作,须按照深圳市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填报下属公司的名称、纳税额、人员数量结构等基本信息,下属公司的纳税额不再合并计入集团公司的纳税总额。
在办理立户手续时需提供如下材料,窗口留复印件:
1、年审合格的下属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核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工商部门出具)等能够证明公司之间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
3、下属公司的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深圳市企业招调员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户条件中提到的“纳税”,具体是指什么税?
答:《办法》中提到的“税”具体是指向深圳市税务部门缴纳的国税与地税之和。
五、企业立户时是否需要提供创汇证明?
答:不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已从相关部门获取了企业的出口创汇数据。
六、对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若纳税额不符合立户标准,可以立户吗?
答: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业务处(科)室审核企业提供的税务部门的减免税文件等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可以立户。
七、上一年度纳税已达5万,但仍有欠税的企业,是否可以立户?
答:不可以。
八、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立户?
答:不可以。如果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企业需引进持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以及其他企业生产急需的特殊人才的,可向就业服务或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申请代理引进。
九、非法人企业可以立户吗?
答:不可以。如果非法人企业需引进持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以及其他企业生产急需的特殊人才的,可向就业服务或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申请代理引进。但是,以下情况例外:
1、享受大企业直通车服务的非法人企业,经其法人单位同意并提供法人委托书后,可以申请立户。
2、原为法人企业,但由于体制转换,今年已变更为非法人企业的,在其法人单位同意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后,可以申请立户。
十、符合立户条件的企业是否可以通过就业服务或职业介绍机构代理招调员工?
答:符合立户条件的企业应向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申请立户办理招调业务。同时,已立户的企业不能再通过就业服务或职业介绍机构代理办理招调。
十一、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招调工代理机构具体有哪些?
答:一共有8家,具体为: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1、福田区八卦二路612栋一楼 82132905/82132941
2、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7楼 25985375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福田区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栋B座1—3室 83456510
罗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深南东路1068号一楼 25438304
南山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南山劳动大厦一楼 26662293
南山蛇口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南山区东滨路南油第一工业区109栋2楼 26417347
深圳东部人力资源市场 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158号深圳东部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25358899
宝安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宝安区城区新安三路65号 27664832
龙岗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27号劳动社保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28903084
十二、如果申请代理的单位在企业信息库中没有相应的信息资料,应该怎样办理?
答:除提供立户所需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等能够证明单位信息的相关资料。
代理机构核对单位提供的信息后进行人工录入。
十三、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招调员工业务经办人有何要求?
答:企业应授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并持有劳动保障卡的员工为招调员工业务经办人。经办人应代表企业认真审查拟招调员工的材料,并负责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办理招调手续。窗口只接收经办人提交的各种材料。
经办人在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提交拟招调人员的信息时应录入操作人的姓名。
十四、经办人能否为本人办理招调手续?
答:经办人可以为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本人)办理招调手续。
十五、用人单位立户后获取初始密码后是否需要更改初始密码?
答:用人单位立户后获取初始密码后须在7天内更改初始密码。否则密码无效。
十六、企业新增经办人,《深圳市2008年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是否需要更改?
答:企业新增经办人,应当通过深圳市劳动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录入并保存专题报告,然后打印一份,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交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修改《 深圳市2008年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
十七、经办人和劳动人事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吗?办理立户手续是否需提供《 深圳市2008年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中填报的所有人员的身份证?
答:经办人和劳动人事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经办人办理立户手续时应携带本人的劳动保障卡和身份证,不需要提供《 深圳市2008年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中填报的其他人员的身份证。
十八、企业经办人是否必须提供劳动保障卡办理招调工业务?
答:原则上,企业经办人必须提供劳动保障卡办理招调工业务。但是,由于经办人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或退休返聘的人员在我市没有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应当提交书面报告,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可办理招调工业务。
十九、法定代表人为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在深圳没有办理劳动保障卡的,是否可以不填劳动保障卡电脑号?
答:法定代表人为外国人或台港澳人员、在深圳没有办理劳动保障卡的,该项目可以不填。
二十、《 深圳市2008年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遗失,如何补办?
答:企业应书面说明遗失原因,并在深圳市劳动保障网重新下载并填写《 深圳市2008年市外招调员工业务办理信息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二十一、企业应该如何办理变更权属管理?
答:企业可以持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新的权属管理部门的窗口办理。
二十二、个人是否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办理招调员工手续?
答:不可以。招调员工业务应当通过用人单位办理。
二十三、什么是空挂办理招调员工?
答:立户企业为非本企业员工办理招调员工手续即为空挂办理招调员工。对于空挂行为,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劳动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将企业、企业经办人和拟招调人员记入黑名单,三年停办企业招调员工业务并向社会通报。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四、今年拟招调员工送审材料中是否增加了劳动合同和本人的劳动保障卡?
答:1、拟招调员工应当提供与招调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以及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的复印件。窗口审原件,留复印件。政策中未做要求的可不提供。
2、拟招调员工应当提供本人劳动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窗口审原件,留复印件。
3、投资纳税人员、劳动部门组织技术工人交流而引进的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