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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简介:
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记录、计算、控制、分析、报告,以提供财务和管理信息的工作。会计的职能主要是反映和控制经济活动过程,保证会
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经济提供必要的财务资料,并参与决策,谋求最佳的经济效益。会计的专门方法主要有:设置帐户和帐簿,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复式记账,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和检查、考核、分析会计资料等。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即特定主体能够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价值运动或资金运动。资金运动包括特定主体的资金投入、资金运用和资金退出等过程。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会计核算职能是指会计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特定主体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各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会计监督职能是指对特定主体经济活动和相关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初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考试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 (三)报考中级资格者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按照财政部、人事部《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以上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专业工龄和资格年限,计算到2007年12月底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报名时间
四、考试时间
200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在2008年5月17、18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17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18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五、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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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学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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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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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
《中初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
六、课程设置
开设班别齐全,通过率高,学习效果有保障,爱华培训隆重推荐: 会计证班: 晚班 12月24号 每周日上下午 会计白班: 白班 12月21号 周2、4、6下午
考试合格后,首先根据准考证上的电话在指定时间查询是否合格,如通过一般到次年才能拿到职称证书,具体时间请注意深圳市财政局通知,本中心不能办理会计职称的领证及成绩查询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