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中级资格考试实行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两年,即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条件是: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考科目,成绩合格。 对于跨年度、跨考区的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第一年在原考区已经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第二年需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出具成绩合格证明,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一份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它证件一并审核。
二、报名条件:
中级:持有深圳市有效会计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本科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
物业管理师考试日期为每年第三季度。2008年物业管理师报名时间即将来临,希望大家耐心等待。
四、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 2007年5月、11月 广东统考:2007年3月、6月、10月。
五、考试内容:
《物业基础知识》、《物业管理员》、《助理物业管理师》、《物业管理师》。
六、证书颁发:
参加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获得劳动部门相关级别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上岗资格,办事资格和资历证明,以及相关政策福利待遇(如招调户口等),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七、行业前景: 目前房地产发展迅猛,从而物业管理人员的需求随之增加。物业管理这一行业发展空间无限! 八、培训目标: 完善学员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和应试能力,考试通过并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培训特色: 金牌教师任教,授课针对性强。 十、收费标准: 1、物业管理员学费800元; 2、助理物业管理师1000元; 3、物业管理师学费2000元。 4、报考费、教材资料费实收,报名费10元。 十一、师资力量: 由《住房与房地产》杂志专家级撰搞人、深圳市物业管理考评专家、大型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全程授课。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及丰富的物业管理经验,授课精讲点拨、案例丰富、深受学员欢迎。 十二、继续教育: 中心开发系列相关课程,完善学员知识体系,报读实行奖励服务。 十三、增值服务: 1、凡本中心学员,无需增加额外的费用,广东省物业和全国物业都可上课学习,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相应证书考试; 2、深圳市再就业技能培训首批指定培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