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简介: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前身为律师资格考试,自2002年改为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律政作为目前全国最大的远程司考培训连锁机构,2007年广东分校通过率高达48%,直接押中392分,位居深圳同类培训机构前列,律政司考培训始终以“特色培训模式+权威名师团队+及时内部考前信息”为辅导战略,以“一流的教学质量,一流的服务质量”为办学宗旨。成就了许多学生的司法职业梦想。成为华南地区司考培训的领先品牌!由深圳分校创办的广东司法考试网已成为广大法学同仁学习沟通的主流平台。目前已在广州,佛山,湛江,阳江,珠海等省内19个城市设立了分站点。
二、培训对象:
1.有充分时间备考者
2.欲强化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者
3.对法条内容掌握不够者
4、对备考具体应用训练不够者
5、对考点没有真正掌握者
6、曾参加司考,成绩与合格线接近者
7、虽很努力但屡考不过者.
三、考试内容:
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四、试卷科目: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五、考试标准
如何确定考试成绩与授予资格?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
六、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依据修改后的《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七、报名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4)、异地报名的,须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进修等证明。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在报名点领取、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与上述材料一并交报名点核验。经审核、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
八、司法考试考试时间 一般在九月或者十月的第三个周末共两天,第一天上午08:30——11:30进行第一卷的考试,下午14:00——17:00进行第二卷的考试。第二天上午和下午分别进行第三卷和第四卷得的考试。第四卷考试的时间虽然也是在下午进行,但是比其他三卷用时稍长,为时三个半小时。主要原因在于第四卷考试中的书写量很大,时间太短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在此也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外,还要通过有针对性的锻炼提高书写速度和字迹的美观。 每年司法部也要对司法考试的时间发出明确公告,留意相关信息。
九、考试通过率 历年司法考试通过率:2002年是6.68%,2003年是8.75%,2004年的通过率为11.22%,2005年的通过率为14.39%,2006年的通过率达到约17%,2007年的通过率达到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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