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项目特色:
《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组织制订的,并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严格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培训、统一考务管理、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进行。考试合格后,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证书全国通用。
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3年1月正式颁布的国家物流师认证及考核系列标准,并由权威机构中国物流与采购联系会、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组织。物流师职业资格的正式出台,填补了我国国家级物流师认证与考核体系的空白,必将使物流人才培训与认证工作走向规范发展。 培训级别: 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认证考试: 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为两次(2004年增加三月份一次),时间分别安排在五月份的第三周的周日和十一月份的第一周的周日;
二、培训对象:
1、企业物流经理、企业物流活动运营管理人员、物流操作人员;
2、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以及一切有志于物流方向发展的有识之士。
三、培训内容:
助理物流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现代物流概论》《物流实务》
物 流 管 理 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现代物流概论》《物流管理》
高级物流师(国家物流职业资格一级):《现代物流概论》《物流系统工程》
四、报考条件: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没有学历和工作经验限制,在本中心完成国家规定的助理物流师培训学时即可参加认证考试。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本中心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即可参加认证考试; 2、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本中心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即可参加认证考试; 3、学士学位以上者,无工作经验限制;本中心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即可参加认证考试;
高级物流师: 最低报读条件: 1、本科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本中心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即可参加认证考试; 2、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本中心完成国家规定的培训学时即可参加认证考试;
五、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特点 : 1.职业等级的实用性。根据"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分别设立:助理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个等级,可以适应企业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 2.培训教材的权威性。成立了由全国相关高等院校物流专家组成的"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全国统一的"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专用系列教材"。这套教材吸收了当前相同教材的精华,结合我国物流企业实际需要,参考国际有关资料,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3.师资力量的可靠性。从事物流师职业资格的培训机构和考试中心,选择在开设物流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院校,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考核。培训教师必须是相关学科的在职人员,而且经过了本标准的专业培训。 4.考试认证的严肃性。按照"考培分离"的原则,在每一省市只设一处考试中心。 5.执行标准的统一性。采用"六统一"的认证制度,即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培训、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统一认证。 6.培训证书的通用性。物流师职业资格培训采取宽进严出的办法,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才能取得相应证书。本证书可在全国同行业通用,作为应聘上岗的资质证明,并积极创造条件,与国际相关组织合作,逐步实现国际互认。
六、上课时间 具体上课时间:周日 -- 9:00~12:15; 13:30~16:45
七、温馨提示:
报名时须提交两寸免冠蓝底照片六张,附最后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