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 2007年7月31日 )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有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以及其他有志于从事法律工作人员。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英语、专业综合2门全国联考。
(三)联考考试大纲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组织编写的《200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四)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学分75学分,每年学费15000元,书费实收。 (五)培养特色 1、双导师制: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和广东省司法实务界知名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政府官员共同担任专业导师,为学生授课并指导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及就业等。 2、注重实践环节:深圳大学斥巨资建立的法律实验室及模拟法庭是实践教学的硬件保障,同时学院和深圳市各司法实务单位现有的良好关系为法律硕士提供大量实习、实践的机会。 3、便利的学习研究条件:深圳大学坐落南山半岛,面临后海,遥对香港。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教学科研设施优良。校园总面积144万平方米,图书馆51589平方米,体育设施用房62542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楼4128平方米。为您的学习和生活提供舒适的环境。 4、宽阔的发展平台:深圳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的学习为您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您定将在这里结交到学术和事业提升的良师益友。
(六) 课程设置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总学分不低于75学分。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自选课)。突出实践必修环节,开设有法律文书、模拟法庭训练、法律谈判课等实用课程,着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七)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请注意在网报规定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10~25日)登录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http://xwb.gdhed.edu.cn),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2) 在指定的深圳市商业银行各网点缴纳报考费(现场不收取现金报考费)。 (3) 现场确认: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 《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深圳大学研究生部主页或上述网站下载)一式两份(贴好照片),在广东省学位办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下旬)到指定的深圳大学现场确认点现场摄像、确认报名信息、以银行缴款凭证换领可供报销的缴款收据。
备注: 对修满规定学分且通过论文答辩者,经过深圳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认可上年参加相应全国联考并符合我校当年录取标准的考生考试成绩。
关键词:深圳法律硕士 深大法律硕士 深圳大学法律硕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