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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 2008年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次招生的教学计划及授课由中山大学负责,招生工作由深圳市经理学院负责。
一、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中山大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25名,仅面向深圳市及周边地区招生。
二、报考条件
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即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全日制党校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四年(至入学时止)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不少于两年,可以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具有副处级以上级别或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可优先照顾录取。
三、学习方式、上课地点、颁发证书
在职业余学习三年,上课地点:深圳市经理学院。两年内利用业余时间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第三年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自主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学硕士学位;国家承认其研究生毕业学历和硕士学位。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和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任何阶段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和办法与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相同。
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请上网(www.szmc.org.cn)下载报名表后到深圳市经理学院递交报名表并审查报名资格。
五、初试及复试科目
初试科目:政治、英语、历史学专业基础。复试科目:先秦史、面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初试时间:2008年1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闭卷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复试时间:2008年3月(具体时间待定)。
初试、复试地点:广州。
七、考试命题方式及录取方法
所有科目试题均由学校单独命题,对符合国家统一规定录取标准的考生,按报考专业及招生人数、根据成绩择优录取,被录取学生按国家规定签订委托培养研究生合同,学生在入学前须按合同规定交纳培养费,毕业后回原单位。
八、收费标准
约60000元/人(具体收费标准待定),教材资料费另收,论文指导期间的食宿及交通费个人自理。教育部规定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它福利待遇均由学员用人单位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学员学费报销可参照深发[1998]2号文第三十四条文件精神执行,学员取得学位或学历后可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学费的50%。
九、考前辅导
由经理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单考生进行针对性辅导,辅导费用3000元/人
关键词:中山大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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