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劳动力市场对物业管理人员需求,规范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劳社鉴发[2002]3号),对物业管理人员统一鉴定作了详细规定,决定在全国展开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国家统一鉴定工作。
一、报考条件: 物业管理员: A、高中以上,经培训获结业证; B、高中以上,具住宅局培训证; C、大专相关专业.
物业管理师:报考条件: A、获物业管理员证并工作2年. B、获管理员证及获培训结业证.
二、培训教材:《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三、资格证书:参加物业管理职业资格统考,合格后获得劳动部门相关级别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拥有上岗资格,办事资格和资历证明,享受相关政策福利待遇(如招调户口等),全国通用,终生有效!
开学日期::每年2月份, 4月份, 6月份, 8月份,10月份, 12月份开学
上课时间:周二、六晚7:00
8月新班开课时间:8月11日周六晚
培训费用:物业管理员700元,物业管理师800元,报名费10元. 报考费用:物业管理员170元,物业管理师240元;
上课及报名地址:深南中路爱华大厦1楼、5楼、12楼(兴华宾馆站西50米)
关键词:深圳物业管理师培训 助理物业管理师 |